• 叶毓中

    中央美术学院教授、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、美术教育家、理论家。

    曾任中国美术家协会领导成员、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、第一届中国画艺术委员会委员、《美术》杂志社主编兼社长、中央美术学院副院长。

    1941年生于四川德阳。早年与胞兄叶毓山(雕塑家、原四川美术学院院长)同习中国画、书法、诗词篆刻。1957年入四川美术学院附中,毕业后升入四川美术学院中国画系。1965年四川美术学院毕业后,被选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,历任干事、创作员、一级美术师。

    1983年应邀为中央美术学院兼职教授,后转业至中央美术学院,历任系副主任、主任、副院长。

    1993年中国美术馆主办“叶毓中国画重彩唐风展”。1995年在韩国汉城举办个展,同年韩国汉城筹建“叶毓中美术馆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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